北大研究生万字举报医学院导师猥亵,导师已报警!网友拷问:小作文谁不会写,证据呢?
导读
绝对的权力,注定会孵化出绝对的魔鬼。
7月10日,北大药学院一名女研究生,在未名 BBS 论坛举报自己的导师洪某炼(北大医学院教授)多次猥亵自己。
发帖人称一开始因害怕导师的权威,害怕学业中止而不敢说不出来,直至导师越来越过分才向学院举报。但举报一个月却被各部门踢皮球,导师依旧逍遥法外,自己却为此身心俱疲。于是无奈之下,才选择网络曝光,并表示“如果帖子不在了,那就说明我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了。”
目前该贴已被论坛管理员删除,仍然有不少热心同学在转发该贴原文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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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原文太长,小编大致总结为以下几点:
1.女生换组过程中,导师洪某某曾告诉她“只要导师想,可以弄死你”。
2.换组之后,经常被导师调戏、挑逗甚至猥亵,后来愈发过分、变态……
3.女生透露她不是唯一的受害者。
4.除此之外,导师还以权谋私,挪用经费,民族歧视。
5.女生向学校举报后,学校以其证据不足,反复踢皮球,至今一个月无果。
6.学校表示如果没有证据就是诬告,并且没有证据就不能换导师,一个月换不了导师,没有导师指导的话就要退学。
7.调查期间,该导师一切如常,未受影响。
针对此事,7月11日凌晨,在北京大学论坛北大未名中,北京大学网络回复工作帐号发表声明,表示针对药学院某同学举报导师的情况,医学部高度重视,已成立专项调查组,已完成初步调查。该同学的导师已报警,医学部及学院将全力配合警方调查。
图源:未名BBS
又一例高校桃色新闻,看得让人只想摇头。
若举报为真,这又将是一个因为管不住下半身而前途尽毁的故事。
然而,近些年来,这样的新闻并不少,撇开男欢女爱那点事,回归事件本质,其实也就是掌权者手中的权利在作祟。
当导师有了一手遮天的特权,有些学生把人间活成了地狱
导师制是一种教育制度,这种制度是要求在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一种“导学”关系,针对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,指导学生的思想、学习与生活。
对于考研读博的医学生而言,这是必经之路。
近些年来,由于高校师生之间“狗血”事件频发,这也直接导致“导师制”饱受争议。
今年2月份,上海中医药大学发生的“已婚教授与学生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”中的受害者女生直言:
“由于国内导师制度的不完善,导师权利一手遮天,缺乏监管,几乎拥有学生前途的‘生杀大权’。”
结合事实,确实如此。
我国现行的硕士生导师、博士生导师的制度设计,导师权力过大,且缺乏硕士生和博士生权利保障机制及可能的退出机制。这就使得导师可以凭借其评价权,肆无忌惮的“为难”学生,达成包括“潜规则”在内的各种非正当目的。
权利是最好的春药!绝对的权力,注定会孵化出绝对的魔鬼。
因此,有人敢钻空子,把特权演变成教“授”成“兽”的土壤,肆意对着涉世未深的求学者爆发“兽性”。于是,有些人早已成为肮脏手段下的“祭品”,有些人原本明媚的校园时光也充斥着人间地狱的黑暗。
这是很可悲的。
也是时候改变了。
如今他们仰仗的无非是一手遮天的特权,而当他们的特权被削弱亦或是被牵制了,他们还敢如此的为所欲为吗?
因此监管和制衡之路道阻且艰,我们且行且看吧!
网友:“小作文谁不会写,证据呢?”
小编注意到,对于此事,这次开始有些不一样的声音了。虽然喊打喊杀之声依旧是主流,但那些质疑声总能给我们更多启发:
“法律有用,小作文没有用!”
“小作文谁不会写,证据呢?”
“没有人可以替代法律宣判其他人!”
显然,他们的观点在于:万字控诉小作文没有用,能拿出证据才是王道。
毕竟前有朱军之鉴,他肚子里有几碗凉粉已经剖开给我们看了,只是哪怕真相大白之后,不光彩的过往终究是不光彩。而他,再也回不去了。
以及近来王力宏离婚案貌似迎来反转,李靓蕾在纽约打官司,却因为一直未提交任何有关王力宏的出轨证据而被判藐视法庭。想当初,她的小作文可是在网络上活生生杀出一条血路直占舆论高地,而王力宏也被逼得退圈。
如今各种事件反转一来,大家也开始思考曾经被气得顿足捶胸的小作文有几分真实?而如今如出一辙的小作文又有几分可信?
我们暂且把它当作善意的质疑,因为在法律面前,证据确凿确实比绘声绘色的小作文更具有说服力。
不过在此案件中,当事女研究生确实没有太多直击要害的证据。据爆料,疑似参与举报和调查的其他账号发帖表示,女生也报了警,警方已经开始调查和取证,并将 24 条事件梳理证据贴出。
图源: 未名BBS
可以看出,在最为关键的猥亵举证中,当事女生没有办法提供直接证据。如果后期还没有办法找到相应证据的话,可能对于本案的最终定性存在影响。
当然,目前调查结果还没有出来,我们不好定论,所以只能从目前这个行为本身去思考,它可以给我们带来哪些警示意义?
比如,遭受骚扰或猥亵之后,怎样可以留下有效证据?
重庆市妇联法律顾问、国浩律师(重庆)事务所主任李尚泽律师认为,职场性骚扰多发生在熟人之间、办公室等封闭环境中,具有隐私性,收集证据存在难度的情况,她建议,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单位相关部门反映情况,一方面表达自己对行为的抗拒,一方面通过警方介入做技术上的调查取证。受到伤害后,还要及时到医院检查,并视具体情况接受相关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,医治精神创伤,保留医疗诊断记录。
另外,要及时固定并调取相关监控录像,避免录像因时间过久被覆盖。“监控录像中,受害人是否处于醉酒状态、双方的表情、肢体语言等,都可以作为认定职场性骚扰的证据。”李尚泽说,案发前后双方的电话录音、微信、短信、QQ 聊天记录、电子邮件等带有骚扰信息的电子文档都可以作为证据,切忌删除此类电子信息,可以对相关电子数据进行公证,以免被对方删除或质疑真实性。
写到此处时,正好看到今天的另一个热搜话题#女子火车上遭猥亵装睡冷静取证#。
图源:网页截图
这是一个很好的处理案例,广大同胞们都可以学习起来。
不过,小编有个好奇的点,导师几次三番在反锁的没有监控的办公室对她实施猥亵,那她就没有一次想过提前做好准备从而录下视频或是录音吗?
当然,这只是我的好奇,可能导师太过小心没有机会,可能她手上确实有但未公开亦或是她已经公开了我还没来得及看到。
反正不管怎样,都希望大家不要碰到这种事,如果万一不幸碰到了,一定要想法设法留下证据。
责编|亦一
封面图来源|视觉中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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